日前,工信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
其中《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对乘用车后碰撞试验后技术要求做出说明:1、在碰撞试验过程中,燃油装置不应发生液体泄漏。2、碰撞试验后,燃油装置若有液体连续泄漏,则在碰撞后前5 min平均泄漏速率不应大于30 g/min;如果从燃油装置中泄漏的液体与从其它系统泄漏的液体混淆且这几种液体不容易分开和辨认,则应根据收集到的所有液体评价连续泄漏量。3、在碰撞试验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不应引起燃料或REESS的燃烧。4、在碰撞试验过程中和碰撞试验后,蓄电池内部化学物质不应泄漏至乘员舱,蓄电池电缆线保持连接并正常供电。
5、对于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碰撞试验后车辆包括REESS的动力用高压系统及与其传导连接的高压部件应符合GB/T 31498-2021中防触电保护要求、电解液泄漏要求和REESS要求。
6、在碰撞试验过程中,车门(不包含后背门)不应开启。7、碰撞试验后,车门应处于解锁状态。8、碰撞试验后,不使用工具应能:对于每排座位的车门(若有门),至少有一个门能打开,使乘员能正常进出。如果没有门,移动座椅或改变座椅靠背位置,应使所有乘员能够撤离。
9、碰撞试验后,所有乘员舱内部构件不应有锋利的凸出物或锯齿边,以降低乘员伤害风险;座椅不应与车身结构分离,调节及锁止装置不应发生失效。在不增加乘员伤害风险的情况下,允许出现因永久变形产生的脱落。10、碰撞试验后,车辆电路系统及连线不应起火(持续发生火焰的现象)。11、碰撞试验后,车辆应自动开启危险警告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