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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随意停车 汽车被撞还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7-05-03责任编辑:sam来源:姑苏晚报
  如今汽车越来越多,汽车与停车位的矛盾也较为突出,而一些司机为了贪图方便,直接停车在非机动车道,殊不知这样做不仅降低了正常的道路通行效率,更可能给自己带来大麻烦——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司机因为随意停车,不仅自己的汽车被撞,同时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去年某日清晨,冯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虞新线事故地,因雨天路滑,“嘭“的一下撞上崔某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轿车上,冯某倒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在之后的伤情鉴定中,冯某因此次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遗留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功能轻度受限,构成十级伤残。
  根据当时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骑车人冯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司机崔某负次要责任。然而,由于双方对事故的赔偿不能达成一致,冯某于2016年11月将崔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院。对此,被告崔某感觉很“倒霉”“:自己的汽车被对方撞坏,怎么还要我赔钱呢?”
  审理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作了法律释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在行车途中,如果需要临时停车,应当选择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不得随意乱停,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如果随便在非机动道停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官认为,这起因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引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先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过错比例作相应的责任分担。经法官耐心疏导,原、被告双方对事故的责任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商定被告崔某、保险公司与原告冯某对本次事故的责任比例分别为40%和60%,调解协议中明确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冯某各项损失合计12.5万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负。